区工商联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树立三种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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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一是树立法规意识。随着新的〈劳动合同法〉、〈劳动仲裁法〉颁布实施,我国法律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以及解决劳资纠纷方面越来越完善,企业用人制度也越来越得到规范。同时,由于一些企业原先在用人制度上缺少规范,各种劳资纠纷案件也由此暴露了出来。据不完全统计,全区上半年共出现各类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高达1700 起,其中通过劳动仲裁的劳资纠纷案件近1300 例。区工商联根据会员企业的实际情况,与区劳动保障局联手,实行三方联动机制,在立足维权、立足维稳、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大局的基础上,引导企业遵守新的〈劳动合同法〉,树立法规意识,站在劳资双方的立场,公正、公平地处理好每一起劳资纠纷案件。通过街道商会、行业商会组织与街道劳保所携手举办有关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培训18场。同时,积极运用区工商联(商会)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为会员企业开展各类法律维权活动。
   二是树立创新意识。根据年初调查摸底,全区中小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、后劲不足的现象。部分企业还存在着传统工业家族式管理的模式,产业结构分散,自主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,没形成创业优势。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滞后,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不足,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。区工商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提出了引导中小型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思路。区工商联多方协调,展开实地调研,对一些传统型企业提出了转型的建议,对一些自主研发能力弱的企业,提出了融资整合的建议,对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,提出了不固步自封,重在研创上下功夫的建议。目前,全区从事电子研发、医药研制、化工开发、信息服务等高科技民营企业为344家,占民营企业总数的9%。新增民企中科技型企业比重显著提高,品牌建设成果显著,企业规模化经营趋势明显,整体实力持续增强。以高新产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在繁荣地方经济、促进当地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   三是树立诚信意识。企业要做大做强,百分之七十来自于诚信经营。针对一些企业重产销售,轻研发、轻服务的现象。区工商联多次走访企业,与会员企业老板共同探讨企业经营理念。在区工商联积极引导下,全区会员企业普遍形成了重质量、重效益、重服务的发展理念。截止2007年底,全区共有省著名商标6件、市著名商标15件、省级“重守企业”1家、市“重守企业”28家、区级“重守企业”190家。(区委统战部、区工商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