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加大投入,不断充实仲裁员队伍,进一步加快案件审理进度,缩短办案周期。二是优化资源,细化和健全仲裁网络。在全区各劳动保障所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,区、街联动,就近处理简易劳动纠纷。三是强化联合办案。区有关部门联合走访重点企业,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仲裁活动,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资关系,减少和避免发生劳动争议。四是强调调解为主,切实提高仲裁效率。多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,对简易案件建立快速处理机制,努力化解矛盾。五是提供人性化服务,保证做到公正、公开。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,推行提前告知制度,使仲裁裁决更加公正公开。六是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企业化解纠纷的能力。定期组织企业劳资干部和经营者座谈,强化企业合法用工意识,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处理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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